• 人变老的症状有千百种,不爱听新歌是其中之一。印象中,按出道时间算,自林俊杰、潘玮柏以降的歌手,基本都受到了我莫名其妙的生理厌恶,这种厌恶的特点就是:甭管听没听过丫的歌,瞧见丫的名字爷就反感。偏偏这些讨厌的丫的名字还铺天盖地充斥于各类媒介,实在令人不胜其烦。

    终于在某个可能人撞猪身上的日子里,我明白过来,不是丫们讨人厌,而是我老了,我接受不了新事物,看不惯形形色色的新歌手,听不惯新的声音了。娘的,敢情老子也有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的这一天啊。不过我不服老,我还是要站在青春的火葬场门口,使劲折腾TMN次。我要折腾!

    前不久下载了几个新歌手的歌,说是新歌手,那只是我这种不了解市场行情的人所产生的误读。这些丫们其实都成名两、三个年头了,歌迷粉丝什么的加起来估计唾沫星子都能把我淹死。

    咳……言归正传。

    头一天下了萧敬腾、杨宗纬和方大同的歌,萧、杨一人三首,可谓一碗水端平,此外方大同一首。晚上睡觉前轮着听了过去,第二天起床只记得两首,一个是萧大侠的《王子的新衣》,另一首是方大师的《三人游》。我对星光帮那些子八卦新闻不感兴趣,对萧、杨两次巅峰对决也不甚了了,就个人感觉来说,萧完全盖过杨,也可能是歌曲本身的原因,反正萧黑痣的歌比杨人猿的好听。《王子的新衣》,啊,那声音爆破力、穿透力、辨识度,确实让我小震了一下。相比之下,《洋葱》、《鸽子》和《幸福的风》实在让我找不到感觉。

    后来几天又听了省话一哥的《王妃》、《海芋恋》,感觉不错。窃以为萧的声音不仅有特色,而且高低音急转的技术相当纯熟,《王妃》的副歌部分就非常能体现这一特点,就技术的多样性而言,《王妃》要比《王子的新衣》覆盖面广,后者以声音的爆破和狂飙为主,而前者所表现的唱功更丰富。

    再有一个,林宥嘉,星光一哥。也许是我的听力有问题,总觉得这一类的歌手已经有了张信哲、无印良品、曹格、苏打绿等等等等,实在没必要又冒出一个,虽然在《神秘嘉宾》里,林的宽广音域及转音技术确实很震人。也许还是因为歌本身的问题,太过舒缓,太过绵柔,太过梦幻。说什么迷幻王子,玩过头就成了迷药贩子。

    最后,我又听了卢广仲。现实中的外表与传说中的经历一样,基本属于车祸现场。这小子刚得了两个金曲奖杯,击败了萧大侠和林宥嘉,让人刮目。《100种生活》,这张专辑,说实话还没听出感觉,就觉得风格比较怪异。卢广仲要是生活在武侠小说中,基本也是旁门左道但武功却独步江湖的,比如辛龙子,比如丁典。

    扯到现在,还有方大同没有提一字半句。这个众人口中的才子、大师,天天整得黑边眼镜教父似的。不过他的歌在以上众丫中,个人认为是最突出的,好些曲子不同的时间唱出来甚至能有不同的味道。基本上我这个音乐门外汉没办法更多的评价他了。省话二哥,挺牛的。

    话说众丫的名单里,还有萧闳仁、蔡旻佑、梁文音、神木与瞳等等等等,以后看心情可以考虑听听。

    哈哈。

  • 2009-02-15

    现实永远大于悲观 - []

    脆弱的人不会对着镜子忘记忧愁
    在星辰悄然隐去的时候
    没有一个在路上奔走的灵魂
    不会发出粗重的喘息
    不会紧紧裹夹怀里的包袱
    他们远离青春
    正向衰老的方向逃亡
    他们汗水必然丰富
    他们喉结必然突出
    他们漠视爱情、贪恋尘土
    当行李堆向遥远的最高处
    遗憾可以来得更晚一些吗?

  • 2009-01-31

    我走了 - [心情]

    四个小时之后,我应该会坐在一辆开往县城的班车上,沉默地看着窗外灰蒙蒙的天空。那时的云层一定会很厚,太阳一定会被囚禁在里面。天幕之下,必是在赛跑着的房舍和农田,还有电线杆在徒劳地计算它们的速度。一进入高速公路,车子就开得欢了,车厢内的噪音必然会更大,必然会打断我的思绪。那时的我可能会暂时中断冥想,调整一下坐姿,顺便瞧一眼旁边的乘客。如果她是一位美女,我可能会再次调整一下坐姿,正襟危坐,目不旁视,因为我不想找麻烦。所有关于异性的可能性都只会出现在小说中,而我只是一个读小说的人,也许以后还会写小说,但一定不会是参与小说的人。小说中所有的美丽和痛苦都与我无关,它们也许能影响我的情绪和心情,但绝对不会成为我生活的蓝本。
    我的行李包里,必然会装着一本《我走了》,法国作家艾什诺兹的书。书的封底印着“离开他的妻子并不是全部,还得走得更远些。”这是一本我看了很长时间的书,每次没有看完的时候,我就走了,现在我让它跟我一起走,我们一起离开。但我明白,即使直到班车抵达县城的车站时,我也必然不知道,我所离开的是什么。我只想像费雷一样,说,我只呆一会儿,真的只呆一小会,我只喝一杯,然后,我就走。
    我走了。我的身后是我必然要重回的家,必然要重见的父母,和不属于我的姑娘。让我再呆一小会吧,让我再呼吸一点相对更贴近的空气,让我再喝一小杯,然后,我就走。

  • 希望能在一个阳光可以照进房间的下午,
    独自坐在干净的床单上,
    念我写给你的诗,
    车轮丈量出的距离因此而不再显得遥远。

  • 2009-01-28

    叹息的亡灵 - [琐事]

    网络是个好地方,网络也是个不好的地方。
    随便打开译文论坛和豆瓣,都看到了约翰•厄普代克(John Updike)的死讯。近几年,美国那批作家一个接一个的涅槃,让人不得不感叹韶华易逝。也罢,我这种年纪的装逼文青,就应该做好一次又一次送葬的准备。本来我接触文学的时候,那些伟大的作家都已经作古,硕果仅存的也都已经老了,一口气缓不过来的事随时都可能发生。前几天得知武侠宗师梁羽生老先生去世了,内心怅然,因为无论金庸多牛逼,我最喜爱的武侠大师还是梁羽生。想曾经一边扒着蛋炒饭一边看着《七剑下天山》的场景,心里不可谓不失落。今晚又看到了厄普代克去世的消息,说实话这位美国老师对我的影响远不如梁羽生来的大,梁羽生对我的影响是直接从我爸身上传过来的,因为我爸爱看武侠,搞不好我小时候,我爸也曾就着《萍踪侠影》一边喝老酒,一边喂我吃酒心巧克力呢。而厄普代克,这位凭着一只小动物就傲首文坛、独步天下、一招鲜吃遍大江南北东西的山姆爷爷,到现在我也只完整地读过他的几个短篇小说,而且现在忘的百分之八十精光了。遥想大三那年,我费尽心力搞到一套兔子的时候,心里就在想,兔子啊,估计五年内我能把你们消化喽。现在已经是四年半过去了,那套灰头土脸的兔子还在我柜子最底下休眠,而译文的新版也快出版一年了。此后,我陆续搜罗到《S》、《罗杰教授的版本》、《圣洁百合》和《爱的插曲》,总之除了海明威,厄普代克是我搜集最多的美国作家了。我不知道我搜集老厄的东西到底做什么用,反正心里总是想,早晚会读到他的吧,早晚会读到他的吧,反正这老家伙还健在呐,先尽着死鬼来嘛。可是现在老厄挂了,在大洋彼岸,大洋那边的那个合众国,就这样挂了,我这心里就觉得对不住了,好歹人也是一腕儿,在整个世界都走得风光,偏偏在我这里走得荒凉。看着手头那七、八本厚薄不一的书,我好像看到无数个老厄在嘲笑我,嘲笑我没文化还要装逼装文青,嘲笑我曾经挥霍掉大把时间,嘲笑我是个一事无成的废物。
    兔子,安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