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07-21

    “冷硬派”侦探小说 - [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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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个良好的习惯,就是懒,比如说我每次在看完一本书之后,总是想写点东西,比如读书笔记或者书评,但我总有各种各样的理由推迟这项工作,时间长了我就会自然而然的忘记我这一想法,心安理得的继续看下一本书,然后继续偷懒。这样做的结果,是我无论看了多少本书,都跟一本书没看过一样,假以时日,我一定能成为一个博览群书的文盲,也算是开新一代文盲的先河了。
        其实我这么堕落是有苦衷的。每次想写点什么的时候,我总会告诉自己,你的想法还不成熟,应该放在心里,多回味回味,等到思路完全清晰的时候,那就下笔如有神了。于是我总是处于回味的状态中。但有点社会经验的人都知道,并不是所有的东西都值得回味,甚至值得回味的东西少之又少,大部分想法一旦捂在心里,都逃脱不了捂膄了的命运。所以马克思教导我们,有什么想法就要付诸于行动。比方说求爱,一个小伙看上了一个姑娘,那就得立马上,千万不能等,现在社会竞争压力大啊,而且中国男女比例越来越失调,到最后娶不着媳妇的肯定都是腼腆的小伙。扯远了。
        今天我光临自己的博客,是要写点正经的东西。前面十来天的时间,我看了三本达希尔·哈米特的小说,代表作《马耳他黑鹰》、《瘦子》和《血腥的收获》,在此我先要感谢一下夏天同学,不辞辛劳不远百里不顾炎热为我买到哈米特的这套书,还是三折的,爽哉!
        哈米特是和雷蒙·钱德勒齐名的美国冷硬派侦探小说家,何谓“冷硬”,我不甚了了,总之据说传统的侦探小说属于解谜类的,到了哈、钱手里就创了新风,具体新在哪儿,我不甚了了,总之读起来和阿加莎·克里斯蒂、西莫农、勒卡雷有不一样的地方,看官要问哪里不一样?我不能再说不甚了了,否则就失去了写这篇书评的意义。
        读了三本哈米特,此前读过一本劳伦斯·布洛克的《屠宰场之舞》,读过钱德勒的两个短篇,虽不能说对“冷硬”有深入研究,但至少有几点想法需要记下来,以便日后参考。
    一、此类侦探小说看似闲笔较多,与传统侦探小说相比,文学性和艺术性更强。
    二、不重在解开谜团,而重在解谜、破案的过程,小说给人一种有进度的感觉。
    三、画面感很强,有动作,尤其是哈米特,有时候让人联想起杜琪峰的电影。
    四、由于小说不重在解谜,所以每每揭露凶手的片段都没有给人留下多少印象,作者好像也并不把凶手是谁当回事,往往两三句话就打发了,这和以前的阅读经验完全不一样,比如克里斯蒂,以前读她的时候,最爽的就是抓住凶手。但《血腥的收获》不在此列,解谜的成分偏重。
    五、侦探本身有英雄主义的影子,但不在形象与意识上的英雄,而在行动上的英雄,或许这就是所谓的“冷硬”。而广义上的英雄,与硬汉侦探又不沾边,某种意义上说,硬汉侦探是反英雄。
    六、已经不是单纯的侦探小说了,涵义更深,暂时理不清。
        以上几点都能举例说明,但费时费力又没多大意思,作罢。
        最后,诅咒新版的钱德勒文集早日打特价,现在的新书,太他妈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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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

  • 不提从前事,总有些伤感的意味.也许不曾存在了罢,当你选择遗忘的时候,那些时光也许就像没发生过吧,像烟消弭在空气中,当气味都不在了,谁可以证明曾经有那么些已经远去的一切.
  • 前两段写得深得我心,简直就是我的写照。

    关于侦探小说再胡扯两句:
    本格重在解谜,读者期待结尾被刷的快感,前面的分析归纳引证误导都是为最后几页的高潮做铺垫,本质上属于高档智力游戏。
    冷硬重在过程,猪脚不再是无敌的智力英雄,也和常人一样感到迷惘无助也会感到卑微懦弱也会受伤遭遇危险,更吸引人的是丫时常也会忧伤一下,你知道忧伤是中老年文青的杀手锏,so···那帮傻子书商就以为钱德勒比福克纳还牛了
  • 突然想起来在合肥的时候没有给你买书,就是你写了封长长的邮件详细向我描述一家旧书店要我给你买旧杂志。抱歉啊,兄弟,当时正处于一年中最寒冷的时候和人生很不顺心的时候,没有实现你这个小小愿望。有愧。呵呵希望下次可以有机会给你帮上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