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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21
“冷硬派”侦探小说 - [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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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良好的习惯,就是懒,比如说我每次在看完一本书之后,总是想写点东西,比如读书笔记或者书评,但我总有各种各样的理由推迟这项工作,时间长了我就会自然而然的忘记我这一想法,心安理得的继续看下一本书,然后继续偷懒。这样做的结果,是我无论看了多少本书,都跟一本书没看过一样,假以时日,我一定能成为一个博览群书的文盲,也算是开新一代文盲的先河了。
其实我这么堕落是有苦衷的。每次想写点什么的时候,我总会告诉自己,你的想法还不成熟,应该放在心里,多回味回味,等到思路完全清晰的时候,那就下笔如有神了。于是我总是处于回味的状态中。但有点社会经验的人都知道,并不是所有的东西都值得回味,甚至值得回味的东西少之又少,大部分想法一旦捂在心里,都逃脱不了捂膄了的命运。所以马克思教导我们,有什么想法就要付诸于行动。比方说求爱,一个小伙看上了一个姑娘,那就得立马上,千万不能等,现在社会竞争压力大啊,而且中国男女比例越来越失调,到最后娶不着媳妇的肯定都是腼腆的小伙。扯远了。
今天我光临自己的博客,是要写点正经的东西。前面十来天的时间,我看了三本达希尔·哈米特的小说,代表作《马耳他黑鹰》、《瘦子》和《血腥的收获》,在此我先要感谢一下夏天同学,不辞辛劳不远百里不顾炎热为我买到哈米特的这套书,还是三折的,爽哉!
哈米特是和雷蒙·钱德勒齐名的美国冷硬派侦探小说家,何谓“冷硬”,我不甚了了,总之据说传统的侦探小说属于解谜类的,到了哈、钱手里就创了新风,具体新在哪儿,我不甚了了,总之读起来和阿加莎·克里斯蒂、西莫农、勒卡雷有不一样的地方,看官要问哪里不一样?我不能再说不甚了了,否则就失去了写这篇书评的意义。
读了三本哈米特,此前读过一本劳伦斯·布洛克的《屠宰场之舞》,读过钱德勒的两个短篇,虽不能说对“冷硬”有深入研究,但至少有几点想法需要记下来,以便日后参考。
一、此类侦探小说看似闲笔较多,与传统侦探小说相比,文学性和艺术性更强。
二、不重在解开谜团,而重在解谜、破案的过程,小说给人一种有进度的感觉。
三、画面感很强,有动作,尤其是哈米特,有时候让人联想起杜琪峰的电影。
四、由于小说不重在解谜,所以每每揭露凶手的片段都没有给人留下多少印象,作者好像也并不把凶手是谁当回事,往往两三句话就打发了,这和以前的阅读经验完全不一样,比如克里斯蒂,以前读她的时候,最爽的就是抓住凶手。但《血腥的收获》不在此列,解谜的成分偏重。
五、侦探本身有英雄主义的影子,但不在形象与意识上的英雄,而在行动上的英雄,或许这就是所谓的“冷硬”。而广义上的英雄,与硬汉侦探又不沾边,某种意义上说,硬汉侦探是反英雄。
六、已经不是单纯的侦探小说了,涵义更深,暂时理不清。
以上几点都能举例说明,但费时费力又没多大意思,作罢。
最后,诅咒新版的钱德勒文集早日打特价,现在的新书,太他妈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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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关于侦探小说再胡扯两句:
本格重在解谜,读者期待结尾被刷的快感,前面的分析归纳引证误导都是为最后几页的高潮做铺垫,本质上属于高档智力游戏。
冷硬重在过程,猪脚不再是无敌的智力英雄,也和常人一样感到迷惘无助也会感到卑微懦弱也会受伤遭遇危险,更吸引人的是丫时常也会忧伤一下,你知道忧伤是中老年文青的杀手锏,so···那帮傻子书商就以为钱德勒比福克纳还牛了